安溪新闻 发表于 2011-7-3 15:34

泉州市中心新建小区要留10%作为公共停车位

  住宅、医院等该配套多少停车位,四山两江如何保护,今后都将有章可循。前日,泉州市规划局召开《泉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规定”)的征求意见会,透露了上述消息。

  本规定适用于泉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以及一切与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有关的活动。

  中心城区新建项目

  须配套相应停车位

  下班回家时开车,晚上出门却要打车,就是因为担心晚了没车位。停车难,成为城市的一大顽疾。前日会上,泉州市规划局相关人员透露,今后中心城市范围内的新建项目,须配建与其规模相应的机动车停车场(库)。

  按本次规定,单户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每户居民应配建0.6~0.8个停车位;90~140平方米的住宅,每户居民应配建1个停车位;14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每户居民应配建1~1.2个停车位。市级及以上医院,每1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需配置2~3个停车位。此外,该规定对旅游、餐饮娱乐、影剧院、体育馆、火车站、码头等的停车规模,都作了详细规定。

  泉州市规划局相关人员进一步解释称,上述提到的住宅停车位,包括商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停车设施,其配建标准每户可减少0.1至0.2个停车位。但对于办公、商业项目,若配建的停车位无法达到招拍挂设置要求或技术规定标准,原则上要求在地块内须充分利用地下做三层地下停车库。

  泉州市规划局相关人员称,室外停车位的数量,不得高于核定配建停车位数的20%,并应符合相关的专业规范。今后,住宅建设项目应将停车位中的10%作为公共停车位,不得出售并要设在地面。对于配建的停车场(库),建成后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也不得被占用或停用。

  街道宽度超30米

  不建议设沿街小店

  同时,本次规定提出,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的建设用地,必须作为公共用地。退让城市道路红线距离10米以上的建设用地,与此前规定的一排乔木不同的是,这次规定提出,宜沿城市道路一侧种植两排以上的高大乔木。

  此外,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交叉口周边,应留出足够的开敞空间,合理组织和渠化交通。交叉口四周的建筑控制线,退让交叉口绿化景观控制区10米以上。

  泉州的骑楼式建筑,以及街道两侧布置商业街,沿途小店随处可见,彰显城市的繁华。不过,本次征求意见稿对沿街店面有了新的要求:街道宽度等于或大于30米,包括建筑退让距离,且主体建筑高度大于60米,其相对应裙楼高度宜大于16米,不建议设置沿街小型店面,并应同时满足沿街建筑高度与退让控制要求。

  腾出足够的公共空间,也纳入这次规定。记者留意到,规定提出,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大型商场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公共建筑,含高层建筑中作为大型商场的裙旁,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宜小于20米;次要出入口方向的建筑,其控制线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并应留出临时停车和回车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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