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新闻 发表于 2011-7-5 17:07

爱情遭女友父亲破坏 潜入宿舍捅伤女友父亲

  爱情遭女友父亲黄某地破坏,24岁的莆田仙游男子为报复,蹲守厕所两小时,潜入宿舍捅伤黄某地。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两年,并责令其赔偿被害人损失4000多元。

  “救命啊!”今年元月24日凌晨1时许,一声凄惨的叫喊声响彻晋江龙湖一服装厂。工友们惊醒后发现,住在5楼的工人黄某地倒在血泊中。

  “快!全厂搜查。”夜里,工厂唯一的铁门都是紧闭的,工厂主管卢某发动全厂工友搜查,决定对凶手来个“瓮中捉鳖”。

  很快,一名戴帽子的年轻男子在一楼楼梯口被揪出来。男子正是黄某地女儿燕子的男友林某,浑身上下沾了不少血迹。林某承认,正是他捅伤黄某地的。

  按理说,黄某地很可能是林某未来的老丈人,那他为何会深夜持刀伤人呢?“谁让他破坏我的爱情。”林某说,自己原本跟燕子处得不错,但自去年10月起,黄某地插手并阻止两人交往。后来,黄某地甚至将燕子从石狮带到晋江工厂,他多次上门要人,均遭到白眼和讥讽。为此,他怀恨在心,决定寻机报复。

  元月23日晚11时许,他携带水果刀偷偷潜入该服装厂,躲在工人宿舍5楼,一直等到次日凌晨1时许,工人们都入睡后,他才持刀推开黄某地的宿舍门。

  林某坐在黄某地身上,用手卡他脖子。黄某地惊醒后反抗,林某害怕败露,持刀对着黄某地乱砍。经法医鉴定,黄某地面部等处为轻伤,躯干部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出于报复心理,夜间闯入被害人住处,趁被害人熟睡之际持械伤害被害人,主观恶性较大,予以酌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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