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溪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955|回复: 4

计生也疯狂,又一特色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23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办暴力抓捕超生女

http://www.jinghua.cn  2011-10-31 12:25  来源:深圳新闻网-晶报

      

        福建南安蓬华计生办

  跨省来深抓哺乳妇女

  晶报首席记者 王恒嘉/文、图

  10月24日上午11时左右,深圳市龙岗街道龙新社区一栋住宅楼,4名男子紧紧抓住一名瘦小女子的手和脚,女子奋力反抗,大叫“我孩子才4个月,他还要吃奶”,4名男子不顾她的挣扎和喊叫,把她从3楼抬到了门口的面包车里,扬长而去。

  上述场面是几名目击者讲给晶报记者听的,现场几十名群众当时有两种猜想:一是“强盗绑架”;二是“警察抓嫌疑人”。然而,晶报记者调查发现,来抓人的不是强盗更不是警察,而是福建省南安市蓬华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而这名女子唯一的“过错”,是在本次结婚生子前有过另一个非婚生孩子且没有结扎。

  目击者:

  7个人突然冲进房里抓人

  24岁的打工者阿水(化名),老家广东,后来嫁到福建省南安市蓬华镇。

  10月24日上午11时,在龙岗,她刚给4个月大的孩子喂完奶。突然,房门被推开,5男2女一共7个人冲了进来,其中4名男子抓起阿水就往门外抬。阿水说自己当时还穿着短衣短裤的睡衣,“只以为是土匪来抢人”,下意识地大喊:“我的孩子才4个月,要吃奶。”

  阿水说那4名男子不容分说还是把她抬下楼,装进一辆面包车里,两名女子也上了车,车就开走了。

  目击者阿英当时正在阿水家做客,她说当时自己被吓坏了,车已经开走了,才想起来应该通知阿水的丈夫,应该报警。阿水的丈夫阿苏(化名)得到消息后马上报了警,而阿水在车里发现自己带着手机,也打电话报警,在警察问她的过程中,4名男子一起上来抢她的手机,争抢了一会儿,手机没电了。

  处在恐惧中的阿水突然想起来没有上车的那名男子是龙新社区的计生工作人员,而车上几个人自称是福建省南安市蓬华镇计生办工作人员。阿水说“你们把我的胳膊都抓肿了”,几个人却大笑起来。10月28日,记者在深圳见到阿水,她两条胳膊上都还有青紫的抓痕。

  车开了10个小时后回到南安市蓬华镇,阿水说自己中途曾尝试逃跑没成功。不过她记下了车牌号码:闽C26305。

  蓬华计生人员承认

  采取跨省强制措施

  晶报记者先后联系上了蓬华镇新村村干部苏先生、蓬华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叶先生、蓬华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洪燕娜,就此事进行采访。新村村是阿苏、阿水的户口所在地,叶先生和洪燕娜则都参加了本次的深圳“行动”。

  苏先生说,之前一直动员阿水回来结扎阿水不回来,于是就采取了此次行动。

  叶先生说,他们拿着介绍信,找了龙岗街道分管计生的“兰主任”和社区的“罗主任”,才找到阿水的家。在回答是否是“强行带走”的问题时,他说“这个怎么说呢”。随后,他不再回答问题,称“你们爱怎么写就怎么写”。

  洪燕娜说,当时阿水不配合,所以他们确实用了一些“强制措施”。至于为什么“跨省”,她说因为领导检查出了没结扎的阿水,影响他们的工作成绩,“跨省”的事情以前也有……

  “那是专门

  关结扎妇女的地方”

  回到蓬华镇,阿水说自己被关进了一个地方,外面有两道铁门,里面是3个房间,房间上有木门,每个房间只有七八平方米,房间里有一个隔断,每个隔断里放着两张木床,床上铺着草席,房间里还有一个厕所,除此之外一无所有。在第二道铁门与房间之间,一个壮实的男人住在那里,他告诉阿水自己是专门“看住她”的。

  晶报记者接触了四五个来自蓬华镇的来深打工人员,他们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那是专门关结扎妇女和家属的地方”。

  阿水的丈夫阿苏在知道妻子的下落后,也连夜赶回了蓬华镇。阿苏是当天唯一见到阿水的人,另外闻讯赶来的亲戚一律“不给见”。

  第二天早上,工作人员告诉阿水,如果不做结扎手术,就要继续关她,阿水说自己非常害怕,于是只好同意,阿水被拉到医院。阿水在手术台前求医生能不能不做手术,说自己刚生孩子怕有问题,医生却说绝对没有问题,于是做了结扎手术。做完手术,阿水在休息了一个晚上后,和阿苏赶回了深圳。现在阿水身体感到很不舒服,抱孩子困难,走路得弯着腰慢慢走。老乡们都说阿水眼窝深陷,好像变了一个人。

  蓬华镇计生人员:

  关人的地方是“宿舍”

  洪燕娜说,他们很“照顾”阿水,给她买衣服,结扎完还给了他们俩1000元路费。当天关阿水的那个地方是有几道铁门,但那里是“同事的宿舍”,那天睡在外面看阿水的是“同事”。“我们去深圳的费用有几千元,如果不让同事和她一起住,我们那一趟就白跑了”。至于为什么“宿舍里”十分简陋且无其他人住,她没有回答。

  律师说法

  蓬华镇计生办涉嫌非法拘禁

  深圳计生人员可能涉嫌不作为

  国欣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海峰表示,我国能对公民采取强制措施的,只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安部门,其他任何人对居民采取强制措施,都涉嫌非法拘禁。而且即使是这4个部门,也不能对哺乳期妇女采取强制措施。蓬华镇计生办涉嫌非法拘禁,建议警方介入调查,如果罪名成立,一般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深圳本地计生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为蓬华镇计生办带路,如果能证明其面对蓬华镇计生办的强制措施没有采取任何阻止措施,则涉嫌不作为,建议有关部门批评查处。

  晶报追问

  深圳计生人员面对暴力为何不阻止?

  龙岗街道工作人员称: “法制观念不是很强”

  社区工作人员称:“没来得及赶过去”

  蓬华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叶先生、蓬华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洪燕娜都反复强调,如果没有龙岗区龙岗街道办“兰主任”和龙新社区“罗主任”的配合,他们根本找不到阿水。

  而阿水则称,在她被4名男子强行带走时,深圳本地计生人员没有阻止。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龙岗街道的“兰主任”兰菲,兰菲说,计生系统里有一个“区域协作”制度,蓬华镇计生办的几个人拿着介绍信来,他们接待,通过系统查询查出了阿水的住址。兰菲说,自己始终没有接到阿水是被强行带走的报告,还以为是阿水自愿回去了。记者问兰菲,如果她发现有强行带走行为会怎么办?兰菲说,她一定会努力阻止,因为深圳计生工作不允许用暴力。那么现场的工作人员为什么没有阻止呢,兰菲说:“可能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制观念不是很强”。

  一个多小时后,“了解了情况”的兰菲给记者回电话,称去现场的是社区的“罗主任”而不是她之前认为“素质参差不齐”的一般工作人员。兰菲说现场情况和群众说的并不完全一样,记者表示希望了解她所知道的现场情况,她却表示不方便讲。且一再希望记者不要立刻发稿。

  又过了几个小时, “罗主任”罗干权给记者发来一张盖有龙岗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的说明,称当时他带着蓬华镇计生办工作人员上楼后,对方并没有立刻采取强制措施,随后他就下楼了,等走出60米远之后才听到身后有女人大叫,回头看见蓬华镇工作人员把阿水塞进了车里,就离开了,他“没来得及赶过去”。记者随后向阿水和目击者求证,他们说,当时一片混乱,不知道罗干权在哪里。记者问罗干权,他随后有没有报警或者采取其它阻止措施?罗干权没有做正面回答。

  儿媳不结扎,抓走老人关8天?

  发帖人坚称属实,蓬华计生人员否认

  2011年8月,在全国各大论坛都曾经出现一个帖子,称“福建省南安市蓬华镇黎阳村一位六旬的老人孤身一人在农村老家,2011年8月19日晚上10时多老人在外地打工的儿女接到一个可怕的电话,是邻居打来的,说老人在当晚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带走啦,着急的儿女打电话报警才被告知是当地镇政府给强行带走的,原因是因为老人儿媳的一张妇检证明没按时寄回家,但据老人说他与儿子在几年前就分家啦,老人只和老伴及一个女儿相依为命。难道这就是株连九族吗?计生办何时有拘捕拘留权了?当时福建正值34℃高温,镇政府把一个六旬老人关在一个连电风扇都没有的破房子里已经7天啦,政府要求其儿媳必须回去结扎并交11万罚款……”

  记者调查发现,发帖人是一位来深打工人员,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她,她表示,自己发的内容绝对属实,被关的老人是她的亲属、身患高血压的六旬老人王清祥,老人被关8天后,王家只好交了几万元罚款并让儿媳做了手术。当时发帖后,有好心人看到帖子,前往老人被关地点拍下了照片,铁证如山。

  对此事,蓬华计生办工作人员坚决否认。而网络上,类似的帖子不少,比如网友“洪秋桂”2011年8月22日发帖称“我老爸以前也是让南安市蓬华镇计生办抓去关了半个月……他在里面几次闹自杀,还不给我爸吃的,要我妈天天走好远的路送去……”


发表于 2012-5-23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世道,啥都疯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23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计划生育是暴力产业

本帖最后由 荒漠河 于 2012-5-23 16:53 编辑

近年来,人口政策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越来越多的人支持取消计划生育。但计生部门不但反对取消计划生育,也反对放开二胎。原因何在?我认为,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已形成一个庞大产业,计生部门在计生产业中牟取了暴利。

按照现行计生政策,如果不符合政策生二胎(或多胎),计生部门就要对生二胎(或多胎)的夫妇征收巨额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理由是什么?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之后不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当时的国家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江亦曼专门对此作过公开解释:“法律规定超生者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不是罚款,而是超生者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补偿。因为,多出生人口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

我在《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建议》的E提案中,从十个方面分析了“社会抚养费”的不合理性。退一步来说,假设计生委的上述解释是合理的,那么按照这种逻辑,符合二胎生育政策但放弃了二胎生育指标的夫妇,等于是放弃了原本属于他们的那份社会公共资源,因此,计生部门对放弃生二胎的夫妇的奖励金额,应与不符合政策生二胎的夫妇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金额基本相当。然而,在计生工作实践中,放弃二胎指标的奖励金额,只相当于不符合政策生二胎征收“社会抚养费”金额的十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下面试进行举例分析。
计生部门对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夫妇奖励多少呢?从各地的有关新闻报道来看,一般为几百元至几千元。下面举两个例子:
其一,2011年5月30日济阳新闻网报道:5月28日,在崔寨镇计划生育工作大会上,6名主动放弃二胎的夫妇各获500元奖励,并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放了救助金。

其二,2011年11月29日上饶之窗报道:近日,住在德兴市皈大乡的张阿姨等6名放弃二胎的计生户欢聚在计生办会议室里,作为主动放弃二胎的计生户代表,每人领到了一次性奖励金2000元。

计生部门对不符合政策生二胎的夫妇征收多少“社会抚养费”呢?一般为几万元至几十万元。下面举两个例子:

其一,2011年12月12日东莞阳光网报道:根据东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调整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数的通知》(东人口计生函[2011]104号)精神,从2012年1月1日起,东城将按照2010年度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50元作为基数,对超生一个子女的夫妇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其二,2012年2月23日《福州晚报》报道: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全市征收社会抚养费2.58亿元,其中征收社会抚养费10万元以上384例。

那么,征收到的“社会抚养费”,返还给基层计生办的占多大比例呢?各地的返还标准不尽相同,一般为65%-80%。下面举两个例子:

其一,2010年8月19日资兴市政府网刊登了一份题为《资兴市关于进一步规范2010年度全市社会抚养费返还使用的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从2010年起,上年度实际符合政策生育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不含10个百分点)的乡镇按80%返还;上年度实际符合政策生育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10个百分点(不含5个百分点,含10个百分点)的乡镇按75%返还;上年度实际符合政策生育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含5个百分点)以内的乡镇按70%返还;上年度实际符合政策生育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乡镇按65%的比例返还。

其二,2011年12月4日开平市政府网刊登了一份题为《关于调整社会抚养费市级统筹比例的通知》(开府办〔2011〕28号)的文件规定:从2011年起,社会抚养费市级统筹比例调整为按征收总额的30%计提,资金由市统筹管理,用于计划生育专项支出;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的70%返还镇级,用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

一般人做生意,如果有50%的利润就不错了,但计生产业的“利润”往往超过500%,甚至是“无本万利”。举例来说,假设不符合政策生二胎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是5万元,其中70%(即3.5万元)返还给计生办,而计生办对放弃二胎指标的夫妇奖励2000元,那么这意味着计生办净赚了3.3万元。可见,计生产业存在暴利,现在人们的“超生”,绝大多数只是生二胎而已。如果放开二胎,计生部门征收到的“社会抚养费”必定大大减少,这就是计生部门反对放开二胎的根本原因。

2009年第8期《半月谈》杂志刊登了一篇题为《一名乡干部自曝地方计生“吃人怪圈”》的文章说:我是一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乡干部。在我们当地,一些计生部门和基层政府没有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对意图超生者睁只眼闭只眼,一旦超生成为事实后“缴钱了事”。违法生育越多,他们的“罚款”(社会抚养费)收入越多;征收越多,他们可支配资金也就越多,于是形成了一个“吃人怪圈”:哪里违法生育的人口越多,哪里计生部门的奖金福利就越高,他们吃饭、用车就越潇洒。

计生部门除了征收“社会抚养费”之外,每年还得到大量的财政拨款。例如,2011年7月18日,国家人口计生委财务司公布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表:2010年,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实际发生额为927.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70.54万元。

http://blog.szonline.net/20489/blog/205033.htm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4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4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