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8月7日讯(记者 史国亮 见习记者 苏碧蓉 实习生 谢月芬)自己注册网站,网上发布虚假二手摩托车销售消息,骗他人购车款,安溪魁斗镇男子陈某闽,4个月骗了9万多元。南安法院近日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陈某闽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
35岁的陈某闽,去年4月,在互联网上注册了“迅驰车行”、“天隆车行”和“碣石摩托吧”等网站,发布销售摩托车的虚假信息,同时以不同身份,办理多张银行卡和手机号码,之后冒充网站车行业务经理,以QQ诱使、短信攻势、电话轰炸等方式不断规劝有购买意向的人,诱骗购车者向其指定的银行账号内汇入购车款,得款后消失无踪。
法官提醒,“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可酌情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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