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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新闻] 酒后交换驾车出车祸一死一伤 安溪一堂兄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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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1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陈福来)参加婚宴返回途中,堂兄弟交换驾车,结果撞死一人、伤一人。案发后,一人被判交通肇事罪,一人被判危险驾驶罪。

去年12月17日晚上10时许,杨某木酒后驾驶小车,载着堂哥杨某林等,从安溪县凤城镇出发,前往厦门方向,行至官桥镇路段时,杨某木将车交给杨某林驾驶。

车行至省道206线,杨某林未能注意到路边停放的一辆三轮摩托车,小车失控撞向摩托车,导致正在维修该车的两个人一死一伤。

经交警认定,杨某林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查,案发时,杨某林的酒精浓度达162.58mg/100ml,杨某木酒精浓度96.44mg/100ml。

肇事后,杨某林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杨某木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为了减轻罪责,杨某林和杨某木的家属与受害者一方达成赔偿协议。

法院认为,杨某林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他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杨某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他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近日,法院一审判杨某林有期徒刑8个月,判杨某木拘役1个月。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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