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安溪县检察院
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陈福来)酒后开车被挡住去路,进而把车停在路上阻碍他人同行,还报警让警察来解决,张某这回失算了,他被当场发现涉嫌醉驾。经查,果然如此。日前,安溪县法院一审判他拘役45天,并处罚金2000元。
张某是安溪桃舟乡南坑村人。今年1月16日晚上7时许,他在永春县一都镇八甲酒店内,与堂哥将两斤半左右的农家自酿红酒平分喝完之后,驾驶小车从八甲酒店向桃舟乡南坑村方向行驶,行至南坑村溪尾坂路段时,被陈某运输木材的车辆装卸木材挡住去路。
张某很生气,与陈某发生争吵。“让警察来处理。”张某报警要求解决,还将小车停在路中把公路堵住,不让其他车辆通行。
出警的桃舟派出所民警处理纠纷时,发现张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他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张某并不配合做呼气式酒精测试,民警就先带他去桃舟乡卫生院抽取血样。经鉴定,他血样中检出酒精浓度为136.82mg/100ml。
安溪县检察院认为,张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日前,安溪县法院一审判张某拘役45天,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东南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