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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新闻] 网传“官二代撞死人”纯属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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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6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东南早报

惠安警方通报“6·19”惠安涂寨重大交通事故调查情况
    早报讯 (记者苏勇) 昨日上午,惠安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6·19”惠安涂寨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情况,及处置该事故引发的阻路群体性事件经过。就网络传言“‘富二代’或‘官二代’开车撞死行人”的不实传言,警方做出正面回应。
    男子骑车摔伤
    后遭小车碾压身亡
    6月19日0时57分,惠安交通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涂寨惠友超市附近,一辆摩托车摔倒,2人受伤,随后一部小车又撞到其中一名伤者。接报后,山霞交警中队先行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民警到达现场时,肇事小车闽C2858M驾驶员庄某忠在现场等候处置,120救护车赶到现场抢救后确认其中一伤者已死亡,庄某忠跟随救护车送另一伤者前往医院救治。
    随后,警方查清了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肇事小车C2858M驾驶员庄某忠,1991年生,家住惠安山霞镇后洋村。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曾某龙,男,1980年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在事故中死亡,家住惠安涂寨塔上村,职业是水电工;另一名伤者是行人陈某林,没有生命危险。
    根据初查情况,警方认定,曾某龙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事故路段,碰撞行人陈某林,造成两人摔倒路面受伤的交通事故,曾某龙倒地后,又被庄某忠驾驶经过的小车碾压,曾某龙当场死亡。经血液鉴定,庄某忠血液未含酒精;当日上午11时,死者曾某龙血液酒精含量达35.22毫克/100毫升,系酒后驾车。
    死者家属阻碍交通
    公安依法清理现场
    事故发生后,当日5时许,死者家属不听劝阻,在事故路段非法搭设帐篷,停放尸体,并扣留肇事车辆,将双向六车道占用三车道,严重阻碍交通。
    在公安机关、镇村干部反复耐心规劝下,死者家属仍然不听劝告。
    当日16时,惠安县公安局组织200多名警力赶赴现场。在超过限定时间后,公安人员开始强制清理现场,规劝滞留的死者家属离开,拆除非法搭设帐篷,将尸体送往殡仪馆寄存,肇事车辆由交警扣押,恢复交通秩序。在处置过程中,未造成任何冲突,现场无群众受伤,警方未强制羁押任何人员。
    死者家属获赔28万
    肇事司机非公务员
    事故发生后,有人在网络发帖散播言论称:肇事小车驾驶员现场逃逸,身份是一名公务员,同时也是“富二代”和“官二代”,公安在驱散聚集群众时采用暴力殴打等形式。
    对此,惠安警方做出正面回应:事故发生后,交警和法院做了大量调解工作,至6月22日下午,事故双方达成由肇事方庄某忠一次性赔偿死者曾某龙家属28万元人民币的调解协议,并经交通巡回法庭确认。
    肇事小轿车C2858M驾驶员庄某忠为山霞嘉祥石雕厂工人,其父也是石雕厂工人,其母在家务农,庄某忠驾驶的小车车主是其叔叔。庄某忠并非网上传言的公务员、“富二代”或“官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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