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监督计划
(2011年4月8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1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 开展视察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安排听取和审议4个专项工作报告。
1、5月份,召开县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石材行业整治专项工作报告。
2、9月份,召开县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网吧管理专项工作报告。
3、4月份,召开县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实施方案》;11月份,召开县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专项工作报告。
4、11月份,召开县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审计、决算报告,听取和审议上半年“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县政府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1、7月份,召开县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0年县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0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0年县级财政决算。
2、7月份,召开县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2011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安排对3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1、4月份,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5月份,召开县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
2、7月份,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9月份,召开县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
3、7月份,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9月份,召开县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
【责任编辑: 陈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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