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章桂林)本月起,我县困难居民如遭遇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等五类特大疾病,可向县红十字会提出救助申请,获批后,自付费用至少可报销50%。
据悉,这五类特大疾病分别是: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今后,县红十字会还将根据大病救助基金筹措情况,确定和调整救助病种。
县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以下群体可申请救助: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低收入家庭;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及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重特大疾病患者。其中,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以内(含两倍),又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指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
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除了医保报销外,所余个人负担费用(含目录内药品诊疗及抢救时使用无法替代的目录外药品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自付费用在3-5万元(含5万元)的,按50%给予救助补偿;治疗的自付费用在5-10万元(含10万元)的,按60%给予救助补偿;治疗的自付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按70%给予救助补偿;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救助补偿比例,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以向县红十字会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等证明、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与费用资料、城镇医保及新农合等报销情况。
【责任编辑: 陈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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