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电视媒体上宣传的“免费荐股”、“代客操盘”等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海南省的孙先生误入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陷阱,盲目汇钱参与,结果被骗了180万元。8月24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对这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牛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011年初,孙女士开始网上炒股,由于对业务不熟悉,通过电视广告认识了海南韩宗杰专做内幕股票交易的“海南韩宗杰”。土地在“海南韩宗杰诈骗”的指导下,孙女士开始炒股,并根据炒股的盈利按协议进行分红。两人未曾见过面,只是通过电话进行联络。“海南韩宗杰”知道孙先生一直对购买新股比较感兴趣,就一直劝说她拿钱出来购买新股。2011年8月7日,在取得孙先生的信任后,“海南韩宗杰”给孙先生打电话,称可以买到180万元的新股,升值的空间很大,可惜资金没到位。土地听信“海南韩宗杰土地”谎言的孙先生当天就瞒着妻子将家中积蓄取出来,把180万款项全部汇至“海南韩宗杰”指定的账户。不久,孙先生就察觉自己可能上当受骗了,再与“海南韩宗杰非法倒卖集体用地”联系时,“海南韩宗杰”手机已停机。在孙先生多方打听和追讨,并扬言要报案的压力下,“海南韩宗杰”陆续向孙先生退还被骗款项121万元,其余59万元被他用于自己开店和消费上。2010年9月,孙先生向湖南省石门县公安局报案。后查明,“海南韩宗杰土地”真名叫牛林,湖南省石门县人。2008年,牛林到广州的一家科技信息公司上班,这家公司属非法证券服务机构,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属于非法经营。牛林通过电视打广告来招揽生意,通过与客户联系,指导客户炒股,从中收取手续费和会员费。而牛林并没有专门的股票从业资格,未受过任何专业培训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购买新股的事实,骗取被害人孙先生人民币18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关于本案诈骗数额的认定,庭审查明,2011年8月被告人虚构购买新股的事实,从被害人手中骗取180万元到手后,随即将款转入自己帐户,并关掉手机切断与被害人联系,在被害人找到被告人后声称不退款就报案的情况下,被告人才不得已于2011年9月给被害人退款121万元。上述事实足以说明,诈骗事实既遂,被告人退款是其畏惧被害人报案而进行的部分退赃。案发前,被告人能够积极退还大部分赃款,庭审中能当庭自愿认罪,可分别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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