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溪凤城派出所在一次统一清查活动中抓获两名代取诈骗款的犯罪嫌疑人。
4月8日凌晨两点多,凤城派出所值班民警盘查路面时,在吾都路段发现两人骑着一辆摩托车鬼鬼祟祟,形迹非常可疑。办案民警黄江山:因为这个时间段,正常人都不会在那个地方,经过对这两个人盘查,在那辆车发动机空隙里找到一些诈骗用的工具,18张左右的银行卡,就把这两个人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
在民警的盘问下,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阳和张某山交代了帮王某金代取诈骗款的犯罪事实。那王某金又是何许人也?事情还得从今年年初说起。张某阳和张某山在长坑做茶生意,他们与王某金是在生意往来相识的。偶然在一次酒桌上,张某阳向王某金抱怨现在生意不好做,而王某金的一番话让张某阳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犯罪嫌疑人张某阳:他说,如果有别的事情比较好赚的你要不要,我说当然啦,肯定要啦。有钱赚谁不想赚是吧。他说帮人家取钱你敢不敢,我说这个怎么算,他说一百块钱,有十块钱的利润。
想到只要帮人代取钱,自己就有钱赚,张某阳爽快答应了。果真,没过多久,王某金就联系他了,并把一些银行卡寄给他,交让他把卡里面的钱全部取出来。张某阳照做了。(记者:你知道这种帮别人代取诈骗款是犯罪行为么?)犯罪嫌疑人张某阳“听说是有听说过,但是不知道。”
像本案中的张某阳和张某山一样,法律意识淡薄、不清楚代取诈骗款也是一种违法行为的人还有大多数,那对此行为,法律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办案民警黄江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这种代取诈骗款也是构成诈骗共犯,也是可以判处六个月到三年的有期徒刑的,如果说案件涉案的价值比较大,有加重情节,甚至可以判得更重。
当然,虽然有些人知道代取诈骗款是违法行为,不过由于这种方法能让钱来得快又轻而易举,所以他们也不惜铤而走险,走上不归路。办案民警黄江山:我想通过这个事情向安溪县的广大群众提示,有些犯罪活动虽然说没什么成本,又获利高,但这都是要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一旦被我们公安机关查获,我们都会严厉追究的。
目前,张某阳和张某山已被刑事拘留,相关的案件调查正进一步展开。
来源:泉州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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