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6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期督办查处了一批教育乱收费案件,严肃追究了违规违纪人员责任,教育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件。通报称,将继续加大对教育乱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查处结果予以通报,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七、福建省安溪县官桥中学
福建省安溪县官桥中学违反规定,与安溪县凤城河鹏文化用品批发部签订合同,约定其附属小学自2011年起向该代理机构征订《教育周报》。至2012年3月,该校先后3次为900多名小学生征订《教育周报》,每生收费32元。安溪县凤城河鹏文化用品批发部向学校捐赠了5万元,并约定于该校90年校庆前出资为学校添置校园广播设施。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学校在为自愿购买的学生提供无偿代购服务过程中,不得从中牟利的规定。教育部督查督办,福建省教育厅责成泉州市教育纪工委对安溪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安溪县教育局给予官桥中学校长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官桥中学将凤城河鹏文化用品批发部捐赠的5万元如数退还给学生,对该校乱收费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教育部将继续加大对教育乱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查处结果予以通报,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广大教育工作者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己任,加强师德修养,潜心教书育人,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各种收费政策,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来源于 财新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