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30日讯(通讯员 谢艳珊 满荣)安溪一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办银行卡,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而落网,今日,芗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依法批准逮捕李某。
李某是安溪人,今年到漳州找工作,但是一直未能找到满意的工作。4月初,李某在漳州汽车站偶遇一名男子,闲聊中该男子称要给他介绍工作做。之后,该男子又约见李某,让李某替他去银行办卡,每办一张卡可以获得50元报酬。李某听后,没有多想便承接了这项工作。
2012年4月27日下午,李某拿着男子提供的詹某身份证(他人丢失的)窜至三家银行冒名办理储蓄卡,在前两家银行办理比较顺利,但在建行办理储蓄卡时,被认真的银行职员发现李某和身份证上的照片不像。银行职员随即拨打了110报警。闻讯赶到漳州110将李某抓获,并移交芗城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处理。
检察院认为,李某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可能用于非法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其行为已涉嫌犯罪,因而依法批准逮捕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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