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高玉丽 通讯员张志攀)日前,感德镇芦来溪家庭农场正式挂牌成立,并在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成为泉州市第一家挂牌的家庭农场。
诞生全市首个“农场主”
站在感德镇洪佑村的芦来溪家庭农场里,小路的一边是竹林和茶园,另一边是鱼塘,风裹着深翻泥土的味道扑面而来。农场负责人龚金钩正在茶园里忙碌着,记者在他的经营执照上看到,企业注册的名称是“芦来溪家庭农场”,注册资金100万元,经营范围及方式一栏填的是“茶树、果树、竹林种植,休闲农业旅游资源开发”。
龚金钩介绍,目前他流转的183亩土地主要种植的还是铁观音茶树和竹林,其他品种只占很小的比重,但他认为休闲农业旅游资源开发才是重心所在,“以后一步一步都要发展起来”。
据了解,由于目前泉州市尚未出台关于家庭农场的注册登记细则,县工商部门“特事特办”,专门为他开辟绿色通道,指导他在短时间内顺利地办完了相关手续,成为全市首个“农场主”。
经营红利在家庭内部消化
龚金钩告诉记者,在成为家庭农场的法人之前,他的农业经营一直没有“名分”,而是被视作普通的“种植大户”对待。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扶持发展“家庭农场”,他就谋划将家门口附近大片风景秀美的闲置山林承包下来,试水发展家庭农场。
业内专家李桃春表示,农村经营主体肩负着带动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职责,与“效益”相比更应突出“分红”,而家庭农场无疑是将“分红”最大化的手段,因为其“以家庭成员为单位”的特性,使得红利能够100%在家庭内部消化。同时,因为是一家人,彼此信任,账目管理相对透明公开,家人在一起干活心也会更齐些,可以“力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
“在种植70多亩铁观音的基础上,剩下的林地我将引进种植竹林、红豆杉、樟树、桂花,附加鱼塘养殖,开发纯生态的集种植生产旅游为一体的新型农业。”龚金钩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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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农民通常在自有土地上经营,也有的以租入部分或全部土地经营;农场主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直接参加生产劳动。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要求,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
来源: 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