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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新闻] 安溪一女未婚生子被抛弃 男方两年后光天化日抢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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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4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陈某春展示她和儿子的照片

  泉州安溪县城厢镇经岭村26岁女子,没领结婚证,就与邻村男子生了一个男孩。两年前,母子被抛弃住在娘家。日前,男孩的爷爷带着十余人将孩子抢走,并藏匿起来,令她伤心欲绝。

  草率同居生子后分了手

  陈某春是泉州安溪县城厢镇经岭村人,2008年下半年经媒人介绍,认识了附近南英村的男子孙某源。他们同在一个水暖器材厂打工,不久就同居了。2009年12月,她生下了一个男孩。这时,孙某源家长没有来提亲,只是让她住在孙家坐月子。

  陈某春的父亲介绍,女儿生了孩子后,2011年2月,跟孙某源去广州生活,两人开始感情不和,6月孙某源在广州将女儿和外孙一起赶出出租房。女儿只好带着孩子回到安溪娘家。此后孙某源与另外一个女子未婚同居,并生了一个女儿,再也没有管过娘俩的生活费用。

       光天化日来女方家抢人

  陈某春说,自从孙某源和另外一个女子同居生了女儿后,孙某源的父亲,也就是孩子的爷爷,找她要把孩子带走,她没同意。“今年3月31日上午11点多,我正在上班,孩子的爷爷带着十来个光头年轻人来到我家,把孩子抢走,我父母拼命护着孩子,也被他们打伤”。

  陈某春说,他们报警后,民警找到孙某源父亲的家,但门是锁的,不知道他们带着孩子藏到哪里去了。

       警方支招到法院起诉男方

  安溪城厢镇派出所的詹所长昨日证实了陈某春儿子被抢走一事。他说,现在已经受理此案,但目前找不到孙某源一家带孩子藏身的地点,也没有可靠的线索。同时他建议,陈某春到法院起诉孩子的父亲,主张抚养权归自己,并追讨孩子的抚养费。

  泉州致一律师所苏律师认为,父亲也有抚养的权利,若孩子的父亲来抢孩子还情有可原,父母都在,抚养权轮不到爷爷、奶奶,爷爷带人来抢孩子,涉嫌违法犯罪。(记者 宋军营 文/图)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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