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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新闻] 安溪一男子不知悔改 第二次酒驾被抓 被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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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6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泉州网2月25日讯(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刘伟岗)自认酒后清醒,林某喝完酒后开车载朋友回家,未料在途中被撞,虽然林某属于被撞方,但被交警查出酒驾,而且他还有“前科”,上回酒驾他的驾驶证被扣了半年,这回直接被吊销了。

事发于1月15日凌晨,林某在安溪县城某KTV喝完酒后,感觉自己喝得比较少,人也比较清醒,心想大半夜也碰不上交警,便自告奋勇驾驶小车载朋友们回家。途官桥乌冬格路段时,正常行驶的林某猝不及防被林某仁驾驶的小车追尾,相撞十分猛烈,两部小车均严重变形,损坏严重,双方车上人员也均有不同程度受伤。

安溪官桥交警中队民警赶往现场处理,并对双方驾驶员抽取了血液样本,进行酒精鉴定。经现场初步勘察,林某仁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经酒精检验鉴定,林某仁并未饮酒,而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5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车。

民警在调查时发现,林某于2013年4月25日凌晨曾因酒后驾车被安溪交警查获,被记12分,罚款1000元,扣留驾驶证半年。在驾驶证恢复正常后,林某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又饮酒后开车,结果被林某仁驾驶的小车撞到。虽然未达到醉驾,但由于林某已经是第二次酒后驾车被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并处10天以下拘留。

今日,安溪交警部门依法对伤愈出院的林某处于1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在拘留所,林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他奉劝那些曾被查过及没被查过的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即便饮酒后开车没被交警抓到,但要是与他人发生车祸,保险没得赔不说,自己还要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连饭碗都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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