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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新闻] 安溪90后女子无证驾驶撞死人 车主借车被判赔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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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7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肇事的是一名90后女子,她酒驾开车撞死人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记者黄墩良 实习生谢司玥 通讯员陈福来)90后女子王某英喝酒后,无证驾驶越野车飞奔,撞飞一辆摩托车,致摩托车驾驶员滕某当场死亡。她的行为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借车给她的朋友刘某——她自己被判赔约56万元,刘某被判赔14万元,此外王某英还得坐牢一年九个月。

    酒后开越野车 撞飞摩托车

    今年1月16日,隆冬季节,有些冷。虽已晚,但对王某英来说,她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当日零时,王某英在安溪金谷镇找朋友刘某借越野车,接着,她开车直奔安溪县特产城,找朋友王某草到酒吧聊天喝酒,王某英喝了好几瓶啤酒。

    酒后已是3时20分许,王某英发动越野车,往安溪县县城南门大桥方向行驶,行至南门大桥红绿灯时,王某英驾车闯红灯,看到对向驶来的摩托车,她踩刹车已来不及了,越野车以六七十公里的时速,把摩托车撞飞,摩托车上的驾驶员滕某也飞了出去。

    肇事后,王某英停车,并叫王某草帮忙报警。交警、医生赶到现场施救,可滕某已因伤重身亡。

    经检测,当日4点40分,王某英的血样中的酒精浓度为43.22mg/100ml。

    有学车却无证

    死者家属索赔百万


    经认定,王某英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英称,她曾于去年年初向他人学习过小车的驾驶,但从未系统参加过汽车驾驶的培训,也没有驾驶证。

    今年3月份,安溪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王某英提起公诉。死者滕某的母亲叶女士等5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亦向王某英、刘某、沈某及某保险公司索赔各种损失100多万元。

    据悉,沈某是越野车的车主,刘某找他借车,事后刘某又把车转借给王某英。

    滕某是河南人,长期在安溪打工为生,他的老母亲已80岁了。

    成为被告,刘某感到很冤,他说,自己并不清楚王某英是否有驾驶证。

    借车给无证之人

    他被判赔14万元


    日前,安溪县法院一审审结此案。

    法院认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她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院认定,滕某之死造成的各项损失约为80.8万元。在责任分担上,刘某把车借给无证的王某英,存在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沈某在此事中无过错,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除交强险外,因王某英系无证酒后驾驶车辆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保险公司无需为此承担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责任。

    日前,法院一审判王某英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保险公司赔偿叶女士等人11.07万元,王某应赔偿55.8万余元(此前已支付7000元),刘某应赔偿约14万元。

    (来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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