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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新闻] 六类对象患五种大病可申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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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8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刘紫燕)本报5月13日刊发《五类特大疾病本月起可申请救助》以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县红十字会秘书长苏靖华提醒,我县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及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特重大疾病患者等六类人员,如遭遇恶性肿瘤等五类特大疾病,可尽快向县红十字会提出救助申请,获批后,自付费用至少可报销50%。

据悉,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以内(含两倍),又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指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五类特大疾病分别是: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今后,县红十字会还将根据大病救助基金筹措情况,确定和调整救助病种。

苏靖华介绍,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除了医保报销外,其余个人负担费用(含目录内药品诊疗及抢救时使用无法替代的目录外药品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自付费用在3-5万元(含5万元)的,按50%给予救助补偿;治疗的自付费用在5-10万元(含10万元)的,按60%给予救助补偿;治疗的自付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按70%给予救助补偿;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救助补偿比例,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县红十字会同时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踊跃捐款,壮大医疗救助基金,让更多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受益!

安溪县红十字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楼四楼,捐款或申请救助电话:23232280。账户:安溪县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安溪县农行营业所

帐号:13-560101040021121(请注明:XXX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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