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对于广大低收入职工来说,公积金是实现“住有所居”的关键因素。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泉州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事业单位聘用工、民办学校员工、交通协管员等,都将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
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今年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覆盖率将达到22%以上;“十二五”期间要以年均9%的增长率扩大归集覆盖面。到2015年年底,全市归集职工人数要达到42万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积金归集“扩面”的重点人群包括四大类,一是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聘用工;二是规模以上非公工业生产企业,重点是上市公司和即将上市公司的员工;三是大型民办非公企业单位的员工,重点是房地产销售企业、中介企业、律师事务所、民办医院、民办学校的员工;四是公安系统治安员、保安员、交通协管员。
该负责人说,这四类人群的公积金拥有率较低,此次“扩面”将分类推进。
该负责人介绍,《意见》中还明确,今年年底前,泉州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将为全体员工(含聘用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率先实现住房公积金缴交全员覆盖;各类劳务派遣公司要及时足额为劳务派遣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各用工单位要根据规定承担派遣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费用;上市企业要率先完成住房公积金的建缴工作;上市后备企业应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方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而针对确有困难的非公企业,泉州将允许按照5%的缴存比例实施,再逐步提高。
所谓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就是,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蓄,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应按照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归集,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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