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征兵办《关于做好2011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闽征〔2011〕1号)精神,现将我县今年直招士官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招收任务分配
安溪县共招6人,分别是程控交换技术(通信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1人,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网络技术、有线电视工程技术、通信技术)1人,计算机类(计算机系统维护、网络系统管理)1人,计算机网络技术1人,网络系统管理1人,通信技术1人。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男性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招收对象应当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招收时间安排
6月底前,完成体检政审、专业审定、定兵、与招收对象签订协议书等工作;入伍时间从2011年8月1日起算,8月2日至10日到达部队。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
四、招收组织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报名登记、体格检查、专业审定、政治审查、审批定兵、批准入伍、组织交接、自行报到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登记。县征兵办开设士官招收报名登记站(设在县征兵办公室,联系人:姜参谋 电话:13559020018)。报名截止时间:5月26日。
(二)体格检查。6月10日前,市征兵办将组织报名对象体检。
(三)专业审定。6月15日前,市征兵办将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学校进行学历专业和职业资格审查,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6月18日前,将预招对象专业审定情况上报省征兵办复审。
(四)政治审查。6月20日前,市征兵办将体检和专业审定合格的人员名单通知到县征兵办,由县征兵办组织政审。6月26日前,将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三合格”人员名单上报市征兵办。
(五)审批定兵。6月30日前,市征兵办召开集体定兵会议,根据预招对象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情况,择优确定招收对象,并与招收对象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
(六)批准入伍。7月15日前,市征兵办将确定入伍的招收对象名单通知县征兵办,由县征兵办负责办理入伍审批手续,发放《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整理好招收对象的档案材料(包括:《批准书》、《政治审查表》、《体格检查表》、《学历专业审定表》以及《入学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登记表》等学生档案材料)。
(七)组织交接。
7月20日前,省征兵办与招收部队统一进行档案材料交接。
(八)自行报到。8月2日至10日,市征兵办按照省征兵办通知要求,组织新招收士官自行报到。自行报到的差旅费由部队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予以报销。新招收士官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其入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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